入院须知
1、按医生开具的住院证上注明的金额准备好住院押金,持我院门诊、急诊医生所开住院证到住院处接待室办理入院登记。
2、持有医生开的住院证后办理住院,办理入院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晚5:00点(如晚上或周
末需办理住院的属于急诊办手续)
3、办理入院手续时,请带身份证、预交金(除押金外还需多带点钱如您要在医院吃饭还要办饭卡之类的。另外我院的病号服还需交纳100块押金,出院拿病号服退钱).医疗保险手册及日常用品。
4、付款后的押金条要妥善保存,出院结帐时要使用
5、饭卡在地下三层食堂购买。
6、住院期间,如住院押金不够,随时补办。
7、外院转诊过来的病人,需带好转诊医院开具的转诊单和医疗保险手册(如上家医院还没结完帐的需带着医疗保险手册的复印件)
8、住院期间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并小心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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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手续流程
1、医保患者,持我院门诊、急诊医生所开住院证到住院处结算窗口核实医疗保险手册,到住院接诊室登记,建住院病历、测体温、体重、血压等,领病号服,患者签知情同意书、告知书等,再到住院处结算窗口交押金由接诊室人员送进病房。
2、非医疗保险患者持我院门诊,急诊医生所开住院证到住院接诊室登记,建住院病历、测体温、体重、血压等,领病号服,患者签知情同意书、告知书等,到住院处结算窗口交押金,由接诊室人员送进病房。
办理常规患者入院手续时间为:每周一至五上午8:00-12:00、13:00-17:00;急诊病人随时办理入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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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患者住院须知
遵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请您配合医院做到以下几点:
1、您在办理住院手续时,请主动将《医疗保险手册》交给住院处工作人员,《医疗保险手册》暂由医院保存,这是您具有医保身份的凭证。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能否报销,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险中心的规定执行。如您未交《医疗保险手册》,我院将无法按医疗保险方式为您记账,出院时您必须全额交纳住院费用。
2、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您需要按住院处的要求交纳一定数额的预交金,用以支付医疗保险起付金及需要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当自付金额较高(预交金不足以支付所需费用)时,请您按照医生的意见到住院处及时足额补交费用。
3、若您的单位或您个人未及时向所在区、县社保中心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时,或您此次住院所治疗的疾病不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时,需要全额交纳住院押金。出院时您也将全额交纳住院费用。
4、您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定,如实向医生提供真实病情、病史等情况,如因您提供的情况有误所引发的各类问题,医院不予负责。
5、因病情需要使用报销目录以外的药品或部分负担药品、自费诊疗项目、超标准服务设施时,由医生填写“医疗保险特种检查、治疗、贵重药品审批表”(自费项目协议书),经患者或家属同意签字后,并将协议书保存在病历中备查。
6、您在住院期间需到外院检查治疗时,
应事先持医师开具的需外院检查单据资料,然后到外院检查,并于检查或治疗的当日将对方医院的费用收据和明细清单送到住院处按医保规定报销。
7、当您出院时,请及时办理结算手续,由出院处负责在您的《医疗保险手册》上填写本次住院的医疗费用,并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未及时结算将会影响您再次住院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8、急诊病人若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没带《医疗保险手册》,务必于24小时内将《医疗保险手册》交到住院处。未按时交《医疗保险手册》者,出院时全额结帐。
9、如果您的《手册》已上北京市医保中心发布的“黑名单”(指未及时交付医疗保险基金或《手册》已失效),将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也须全额缴付押金和自费结帐。
10、在您住院时,请将您的《手册》交由医院保管,待您办完出院手续并结清费用后奉还。在您住院期间,《手册》不能外借,敬请理解和协助。
11、根据北京市医保中心的规定,您须于出院后的第三天来院办理结帐手续,请您将联系方式(电话)告诉医保结帐处,以便与您联系。若出院两周后仍不来院不结帐,我们将与您所在的区(县)医疗保险机构联系,将您的《手册》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参保人将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感谢您的理解与合作!
12、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以下比例支付
| 费用分档 | 统筹支付 | 个人支付 |
| 起付标准~3万元 | 87% | 13% |
| 3万元~4万元 | 92% | 8% |
| 4万元~7万元 | 97% | 3% |
| 注: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的60%。 | ||
在一个年度内医疗费用为7~17万元的部分,由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17万元以上的部分全部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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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不同的付费类别,决定了不同的出院结算方式。我院住院患者的付费类别目前有:本院职工、合同单位、公费医疗、大病统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市医保,持蓝本;一老医疗,持深棕色本;失业医疗,持浅棕色本;医疗照顾,持医照卡片;离休,持红色离休本;一小医疗,持绿色本;)、外地医保、与我院签约的商业保险、商业保险、自费等多种。



出院结算方式有:
①本院职工,入院时可交预交金5000元。出院时须全额交费方可离院;
②享受公费医疗、大病统筹、商业保险的患者,外地医保的患者,及自费患者,入院时须按要求交纳预交金10000元。住院期间发生欠费,须及时补交。出院时,结清所有医疗费方可出院;
③享受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入院时必须出示有效的就医手册。入院时按要求预交自费部分,预交金约5000元,住院期间发生的自费费用超出了预交部分,住院处催欠人员会发出催款书。出院时,结清自费部分才能离院。
补充说明:
①持《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的低保人员,到我医院就诊,可以享受相应的医疗费用优惠。我院为二级甲等医院,来我院就诊的低保患者,须全额交费。
②基本医疗保险包括:1.普通医疗保险即持有蓝本人员;2.一老保险即持有深棕色保险本人员;3.失业保险即持有浅棕色保险手册人员;4.离休即持有红色保险手册人员;5.医疗照顾人员持有医疗照顾卡;6.一小医疗即持有绿色保险手册人员。
③无论哪种结算方式,患者都应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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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须知
1、出院当日自费病人,请在病房等候,接到办理出院手续通知后,请您携带所有预交金收据,到住院处办理结算。医疗保险病人,补足自付部分费用后先出院回家,接到住院处的正式结帐通知后再来办理。
2、结算时,现金当面点清。
4、住院费用清单、发票在结帐时一起给您。以方便您报销时使用。
5、办完结算手续后,请到住院处接待室退病号服和押金。地下饭厅退饭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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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手续流程
住院处通知病人结帐,到住院处窗口结算,住院处窗口打印清单,住院处接待室退病号服,地下饭厅退饭卡,可以离院。
出院流程:

(注:结账前先将住院费用清单交予结账者进行查对,如有异议,进行再核对,无误后进行结账。)
办理出院手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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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处人员简介
我们的格言:子女般的服务,亲人般的感受
住院处负责人

张凤英 护士长
住院处接诊室
住院处接诊室人员


张国秀 护师 李濛 护士
住院处结算室

住院处物价查询

住院处结算室人员



王卫华 马蕊 曹捷
住院病人须知
尊敬的住院及探访者:
您好!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医,我们将竭心尽力为您提供我们最优质的医疗服务,请您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这里您享有获得与我院技术水平相当的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享有对自己病情和治疗方案的知情权,享有对医生建议的治疗方案的最终决定权;您的人格尊严、您的隐私权、您的宗教信仰、您的文化背景在这里都会获得尊重;医务人员也会为您保密您的病情。
为了保证您的上述权利,也为了给您创造整洁、卫生、舒适、安静、有序的诊疗休养环境,我们希望您遵守如下约定:
1.请您用就诊者的真实姓名就诊,并向医务人员提供真实的健康信息,比如既往患过的疾病和它的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以及近期是否到过传染病疫区等。如果您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提供了虚假信息,医务人员未能识别,由此带来的您的健康和其它权益的损失,我院将不承担责任。
2.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医疗等,其前应由就诊者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知情同意书等规范性文件。这是对您的知情同意权的保护,请您慎重考虑并按您的真实意见签署。这些文件一旦签署,即具法律效力,签署双方将为此负责。
3.您应按时办理住院费用结算或续交手续,不能拖欠医疗费用。出院时,交接清病房物品后再离开。
4.当出现身体出现不适或其它需要帮助的情况时,请及时呼叫医务护人员,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5.住院患者未经医生同意请不要离院及外宿;未经医生允许,请不要自行为危重病人洗浴,以免意外发生。
6.请您配合保持病房安静,不要在走廊和医护工作区域逗留闲谈;未经医生允许,不要翻阅他人和自己的病历。
7.请您遵从医嘱、配合治疗。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请不要到院外就医、购药或自行采取其它治疗手段,否则可能会对正常治疗造成干扰,影响诊断和疗效判断,最终对病情恢复不利。
8.本院为无烟医院,请您不要在院内吸烟;请不要在我院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等;未经科室许可,请不要将家用电器带入病房使用;请爱护并按正确方法使用病房设备。
9.医院人多手杂,私人机密文件、现金、证件及贵重品不宜留存在病房,请妥善保管或带离医院,以免丢失。
10.请遵守医院探视制度。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探视人员不能留宿或陪床;若患者病情危重,需要陪住,应由主管医师同意并由护士长开具证明。为保证病区秩序,陪住时不能自带床、椅等,需要时病区有床、椅备租。
11.请不要要求医务人员提供虚假诊断、虚假病假证明书或虚假发票。
12.请不要浪费医疗卫生资源,如丢弃、虚开药品或医用卫生材料等。
13.当与医务人员发生意见分歧时,请用冷静、理智的态度友好沟通和协商;若无法达成理解或妥协,可按程序向科室管理者(科主任、护士长)、医院医务科或办公室反映寻求解决;必要时还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诉诸司法部门。直接和医务人员冲突或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损坏医院公共设施、财务是不明智的,非但不能维护自身正当权益,还会为此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14.在您就诊接受服务期间,您可能还会了解到其它一些院内规章或约定,如作息时间等,希望您也能遵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祝您或您的家人、朋友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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