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按照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即:不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均执行就医地的医疗保险政策;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结算期等均执行参保地的医疗保险政策。参保人在跨省就医时还要执行“就医地管理”。

        简单来说就是,在跨省异地就医的时候,医保哪些能报,按照就医地的规定。但是报销比例是多少,最高能报多少,按照参保地的规定。“就医地管理”指的是参保人跨省就医的时候还要遵循就医地服务和管理规定。